校团委获省“红旗团委”称号
文章作者:   |发布时间: 2018-03-21
 

  3月6日,共青团山东省十四届二次全委(扩大)会议在济南召开,会议表彰了在全省共青团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,我校团委荣获山东省“红旗团委”称号,李强荣获2017年度“山东省优秀青年工作者”称号。
  山东省“红旗团委”的考核评价聚焦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、推进共青团改革、开展品牌工作等七个方面。一年来,我校共青团工作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,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。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体系、“五位一体”育人体系和基层团组织活力提升体系更加完善,涌现出一批以山东省优秀共青团员、十佳青年学生“政治佳”为代表的学生骨干和以社会实践 “全国优秀团队”
  “全国高校活力团支部”为代表的学生团队,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的工作格局日益清晰,团属新媒体平台的影响力逐步提升,试行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制度初见成效,学校团的各项工作稳步推进。
  山东省“红旗团委”是共青团山东省委授予基层团组织的最高综合性奖励荣誉称号,自2012年以来,学校团委连续六次荣获山东省“红旗团委”称号。